一、本校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应事先归还图书馆所借书刊,在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处确认无任何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后,注销证件信息,方可在离校单上盖章。
二、本校学生结业、中途退学、休学等,应事先归还图书馆所借书刊,在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处确认无任何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后,注销证件信息,方可在离校单上盖章。
三、毕业班离校手续需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在所有学生归还所借图书,并确认无任何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后,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全班同学的离校证到图书馆一楼流通阅览部办公室办理证件注销,再到一楼图书馆综合部办公室办理离校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