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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图书馆座位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流通阅览部 点击数: 时间:2022-03-16 18:37:55

为了加强库室管理,提升空间利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图书馆座位使用实行预约制。具体如下:

一、预约规则

1.预约开始时间:前1天的14:00。

2.单次预约时长:以0.5小时为单位,最长可预约4小时。可续约一次,最长4小时。

3.座位预留时长:30分钟。

4.暂离时长:30分钟。(非用餐时段)

5.监督时长:20分钟。

6.用餐时段(11:30-13:00,17:30-19:00)内,可暂离60分钟。

二、监督规则

1.如您发现某个显示在使用中的座位实际无人就坐,可扫描座位二维码发起监督。

2.被监督人需要在20分钟内重新扫码落座或退座。

3.被监督人在监督时间内重新扫码落座,可继续使用座位。

4.被监督人在监督时间内退座,记为正常履约,并且座位释放。

5.被监督人在监督时间内未重新扫码落座或退座,记为一次违约,并且座位释放。释放的座位可被重新预约,座位上的物品预约者有权把他们转移到书架上。

6.书架为阅览室清理物品的临时存放处,安全不能保证,请读者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三、违规规则

1.预约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将被记录为违约。

2.离开不退座记录为违约。离馆请带走个人物品(如书籍、电脑等),否则将被记录违约。下一个预约人有权将桌上的东西放置到指定的书架上。

3.暂离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扫码落座,将被记录为违约。

4.被监督后未在20分钟内返回或退座,将被记录为违约。

5.每周违约次数达到3次,将暂停本周的预约权限。

四、温馨提示

1.使用座位前请先进行预约。在预约时段内,预约人拥有该座位的使用权。请没有预约的同学将座位让给已经预约的同学。杜绝“霸座”,从我做起。

2.禁止使用任何非正常手段进行签到等操作,否则将列入黑名单,并暂停预约权限。

3.您的所有履约情况将被记录,请履约守信,点滴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

 

咨询方式馆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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